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口头遗嘱是否可行?
释义
    口头遗嘱需要符合条件,危急情况下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无效。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遗嘱未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部分无效。遗嘱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需具体确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法律分析
    一、是否可以用口头的形式来立遗嘱
    1、可以用口头的形式订立遗嘱,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并且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状况解除,在事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原先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1)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但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然而,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将失效。此外,遗嘱的有效性还受到见证人的资格限制和是否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影响。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均为无效。因此,在遗嘱的订立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1: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