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定义和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人在遗嘱能力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口头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要满足这些条件: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不违反法律;4、意思表示真实。 法律分析 遗嘱人在遗嘱能力仍然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口头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并可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定条件是: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违反法律; 4、意思表示真实。 拓展延伸 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何?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口头表达出自己死后希望由谁继承其财产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录音录像,遗嘱无效。因此,口头遗嘱的效力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在场,遗嘱无效。 结语 在遗嘱能力仍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通过口头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这一过程需要满足四个条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违反法律、意思表示真实。若满足这些条件,遗嘱人可以通过口头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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