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定被胁迫写下遗嘱的,需要由被继承人出面说明。被继承人受威胁写下遗嘱的,遗嘱并不是本人的意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一、法定的哪些情形下丧失继承权 失去继承权的情况大致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争夺遗产,然后杀害其他继承人; 3、生前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篡改、销毁遗嘱是遗失,情节严重,继承权丧失; 5、通过欺诈和胁迫,威胁被继承人立遗嘱遗嘱和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这也失去了继承权。 二、代书遗嘱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代书遗嘱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1、被继承人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 2、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位代书写; 3、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法定继承的意义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意义是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遗嘱无效时有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适用条件是: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