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工程项目监管权限,对合同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但是住建部发布的新规定,对于施工合同已经不需要进行备案。但是监理合同需要进行备案。监理合同提交上去之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如果材料齐全,合同没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成。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监理单位向县质监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手续,工作人员对收到监理合同备案申报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按监理合同备案有关规定提出是否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写明原因通知监理单位进行补正。 2、审批: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监理合同报站长进行审批,站长接件后,当日作出审批意见。 3、发证:工作人员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发放给监理单位。 一、监理合同的特征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监理合同划入委托合同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