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判定承揽关系?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以及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类型。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标的具有特定性、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并享有留置权、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等。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类型包括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法律分析 法院判断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来确定承揽关系。承揽关系的特征包括: 1、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 2、标的具有特定性; 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工作中的风险由承揽人自己承担。 一、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后,交付定金,定作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合同。其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而且承揽合同履行时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债权人有留置权的有哪些合同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包括: 1、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保管合同。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拓展延伸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承揽关系的主体是承揽人与定作人;雇佣关系的主体是雇主与雇员;承揽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设备、技术和劳力等一般由承揽人提供;而雇佣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设备、场地等由雇主提供,而劳力等由雇员提供。 结语 法院在判断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时,需要重点关注其目的、标的、定作人的权利以及承揽人的独立性等方面。而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则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标的具有特定性、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以及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等。另外,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包括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以及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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