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以及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一、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有: 1、存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3、其他条件。 二、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其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再次,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债务危机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债务危机的法律救济是:与当事人协商债务清偿,申请破产以破产财产偿还债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