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30条以上,大概35条左右,因为需要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才可以正式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协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需要这些材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两人的结婚证;还有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等双方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夫妻二人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该怎么做? 夫妻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要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怀孕期间离婚要经过什么程序 怀孕期间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如果是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以下程序: (一)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 (二)法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法院决定立案的,根据双方的意愿安排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 (四)调解失败的安排开庭审理。 (五)判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