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一条 将《解释》原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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