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属于固体废物的危害是: 一、侵占土地。固体废物须占地堆放,堆积量大、占地多; 二、污染土壤。废物堆置,有害组分容易污染土壤; 三、污染水体。固体废物随天然降水或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湖泊,造成水体污染; 四、污染大气。固体废物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 五、影响环境卫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低,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