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居住权和产权的定义与区别 |
释义 | 民法典中,居住权与产权有明显区别。居住权是对他人住房占有、使用的权利,无法买卖过户;产权可通过交易转让。居住权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期限和争议解决方法。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和相关附属权利,负有保管、管理、维修费用等义务。居住期满时,居住权人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居住权与产权有什么区别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拥有房屋产权证的,可以通过交易的形式进行转让,而一个是只有居住的权利,没有产权证,无法买卖交易,更无法过户。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结语 居住权与产权的区别在于,居住权只是对他人所有住房的占有和使用权,无法转让和过户;而产权则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居住权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可以修缮、维护房屋,并在居住期间内出租房屋。但同时也有义务保管房屋、承担管理维修费用,并不得设定抵押或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居住权期满时,居住权人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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