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居住权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可按合同约定享有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满足生活居住需求。居住权需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般无偿设立,但可另有约定。设立居住权需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从登记时起生效。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另外,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居住权的保障和限制 民法典对居住权的保障和限制是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公民和法人在特定房屋或土地上享有的合法居住权益。民法典保障了公民的居住权,确保其有稳定的居住环境,禁止非法侵犯和侵害居住权。同时,民法典也对居住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例如对居住权的滥用、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这些保障和限制的规定旨在维护公民的基本居住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结语 民法典对居住权的保障和限制是重要法律规定。居住权人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需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但可另有约定。民法典确保公民稳定居住环境,禁止非法侵犯和侵害居住权,同时限制滥用和违法行为。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基本居住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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