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是否需要偿还贷款? |
释义 | 离婚房产过户前必须先结清贷款,因为未偿还贷款会导致房产被抵押给银行。银行不轻易同意变更产权人,因为这会增加其债务风险。解决方法有两种:申请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或结清贷款。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过户之前是必须要先结清贷款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基本上都抵押给了银行,银行不会轻而易举的同意变更产权人的,因为对产权人的变更会使银行承担相应的债务风险。所以可行的办法有两种,申请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或者是结清贷款。 拓展延伸 离婚前贷款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在离婚前,贷款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贷款合同,那么双方都有责任共同偿还贷款。但是,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并解除共同债务责任,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贷款责任转移给其中一方。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贷款偿还的责任分担方式,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以确保偿还贷款的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在离婚房产过户前,必须先结清贷款。银行不会轻易同意变更产权人,因为会承担债务风险。解决方法有两种,一是申请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二是结清贷款。离婚前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贷款取决于具体情况,可通过协议解除共同债务责任或按协议执行。建议咨询律师,确保偿还方式符合法律要求,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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