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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释义
    一、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度。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版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二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三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如果有贷款的话,因为贷款房现在还处于抵押状态,所以银行有可能不会同意变更产权人,在房子没有任何贷款的情况下,因为离婚要办理房子过户的,整个操作流程也非常的简单。
    二、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的办法:若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并还贷的,则离婚时不得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且双方尚未取得房产权证,又无法就权属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使用权,不得处理所有权。
    三、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抚养费是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来计算,和是否有房贷无关,
    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要和对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录)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有房贷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房子有房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第一、有财产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责任。拘留、罚款、拒执罪。
    第二、按揭房产还未办理接房手续或者还未装修入住的话,则极大可能被查封、拍卖。但涉及房产这类不可分的财产,不太涉及超标的问题。毕竟拒不付款,是责任。
    第三、若已入住,涉及唯一住房,即便不拍卖。也会被查封以上是有房贷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的回答
    五、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六、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贷款吗?
    有房贷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包含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有房贷的房子是指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当抵押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说明房屋是存在争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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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7: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