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丢了发票本该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发票征购簿丢失,当事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补办,无需支付发票代收代购书的更换费用。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持税务登记证、经营者身份证明和核发专用章印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开具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采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定采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和方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采购簿。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发票征购簿丢失,当事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补办。无需支付发票代收代购书的更换费用。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持税务登记证、经营者身份证明和核发专用章印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开具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采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定采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和方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采购簿。 单位和个人收取、购买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申报发票的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核对。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需要补办已开具的发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复印件; 2. 购买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原始凭证; 3. 补办发票的声明; 4. 办理补办发票的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已作废,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不能补办发票。因此,企业在进行补办发票时,应当携带以上所需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结语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发票征购簿丢失,当事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补办,无需支付发票代收代购书的更换费用。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持税务登记证、经营者身份证明和核发专用章印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开具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采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定采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和方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采购簿。 单位和个人收取、购买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申报发票的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核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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