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港澳通行证一般十天就可以办下来。 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须知》第六: 工作时限: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首次往来港澳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再次往来港澳签注的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已取得赴港澳个人游无审批资格的申请人,再次申请个人游,无需填写表格,提交任何材料,凭有效的港澳通行证直接办理,并在三日内可领取个人游签注。 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调查的申请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属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参照出国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申请程序、材料: 1、领取申请表格: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凭申请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窗口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也可上网打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格: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求真实、清楚、整洁,并将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申请表注明的相应位置。 3、提交申请: 首次申请,申请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申请表,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提交与赴香港或澳门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回答有关询问。 4、领取证件: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受理后发给的《回执》,按预约领证时间,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