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叉车需要办理特种设备登记证。叉车属于特种设备,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办理叉车使用登记证需要的手续: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一式3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填表内容应打印,不能有空白)。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设备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聘用单位栏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 5、相关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驾驶员操作叉车必须取得市场监督局颁发的N1叉车证,并且由经过适当培训并且持有操作设备许可证的个人完成。其次你所驾驶的叉车需要使用登记证,因为叉车属于特种设备,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叉车使用登记证办理程序: 1、《特种设备登记表》【场(厂)内特种机动车辆】一式三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打印内容不得空白)。 2、设备产权(指个人所有权)使用者或所有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原件)。 4、现场(工厂)特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原件雇主栏加盖用户印章)。 5、有关设备使用和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叉车的许可主要包括: 1、新购叉车凭随货合格证复印件(验收机构: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报检窗口)办理检验登记手续。 2、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由检验人员协调时间对设备进行现场检验,并收取检验费450元。新车的牌照费为100元,总计约550元。 3、现场检查合格后,应在一个月内将检查报告和车牌连同检查单一起收到,并完成检查流程。叉车作为现场专用设备每年使用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