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谈恋爱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军人谈恋爱规定如下: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结婚;如对方本人历史清楚,政治上确无问题,现实表现好,亦可酌情允许其结婚。机要人员的配偶,应该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无复杂社会关系和海外关系。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须的政治审查。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士官恋爱、结婚不受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人谈恋爱要打报告吗 军人谈恋爱要打报告吗?军人需要打恋爱报告。1、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2、双方有效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方法步骤 首先:要确定这场恋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不是所谓的耍流氓。在确定了就可以由军人一方向政治部门提交恋爱报告,介绍对方基本情况。请求组织上的批准。这份恋爱报告要比结婚报告提前半年。 未成年与未成年谈恋爱犯法吗 谈恋爱不犯法,但是不能够同居,也不能发生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十四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处于自愿同居虽然不违法,但男方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自愿发生关系则违法且构成犯罪。 强奸罪的处罚: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强奸幼女定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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