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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洛阳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释义
    

法律主观:
    


    洛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乡级医院到达一百的起付标准的,报销比例是90%;市级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达到600元起付标准的,六百至三千部分的报销比例为55%,超过三千为75%;三级医院,达到1200元起付标准的,一千二至四千部分的比例为53%,超过四千的为72%。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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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