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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记名提单与不记名提单的定义及区别
释义
    本文介绍了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区别以及提单的定义和作用。不记名提单表示货物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而记名提单则表示货物完全在发货人手里,是最安全的提单。提单是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等有关货运项目,并且可以转让,但流通性小于汇票。不记名提单和记名提单的区别在于转让方式,而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
    法律分析
    一、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区别是什么?
    记名提单表示的是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这个货物,当货上了船以后这份货权就完全转移到收货人手上了,就算你拥有提单,不寄给客户,客户也能凭借身份证明就能提到货
    不记名提单一般都表示成“按照持有人命令”,这种提单是完全在发货人手里,是最安全的提单
    二、提单是什么意思
    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虽然一般它不是由双方共同签字的一项契约,但就构成契约的主要项目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以及其它有关货运项目,是众所周知的;有运价和运输条件,承运人也是事先规定的。因此在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定舱的时候就被认为契约即告成立,所以虽然条款内容是由承运人单方拟就,托运人也应当认为双方已认可,即成为运输契约。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但提单的流通性小于汇票的流通性。其主要表现为,提单的受让人不像汇票的正当持票人那样享有优于前手背书人的权利。
    三、不记名提单和记名提单、指示提单的区别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提单作为一种提货凭证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提单并非只有一种,而且有的提单是有限制的。
    结语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等有关货运项目,是众所周知的。提单可以转让,但流通性小于汇票。不记名提单和记名提单、指示提单的区别在于转让方式、限制和流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八条 【限制赔偿责任适用的例外】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请求人对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本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所引起或者是由于船舶的缺陷所引起的,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
    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的灭失或者损坏,不论由于何种事故所引起,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九条 【书面通知的提交】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一)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者离船时提交;
    (二)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者交还时提交。
    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交还之日起十五内,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旅客未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及时提交书面通知的,除非提出反证,视为已经完整无损地收到行李。
    行李交还时,旅客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提交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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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