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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释义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宗旨,同时也不得损害共有人的利益。
    二、共有专利的产生
    在实践中,共有专利权一般是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而产生:
    1、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共同发明人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2、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研究,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创造,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3、提供研究经费的人(或单位)与发明人共同成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经协商确定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共同申请专利,并成为专利权共有人。
    5、一个专利权人死亡后由两个以上有权继承的人共同继承,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6、单位与一个以上的个人依技术开发合同作出的发明创造,依双方关于技术成果权属的约定,申请专利后,专利权归单位和个人之间共有。
    归纳起来,共有专利权的产生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依合同产生,依协商产生,依实际合作关系产生。除此之外,还有的是通过继承、转让等形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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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