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取出来,方法如下: 1、先将支票正面的收款人(单位/个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日期,等空缺的要素全部填写好; 2、在支票背面的被背书栏内盖单位财务印鉴、法人章; 3、去银行,要一份进账单,一般三联的,有的地方写两联也行; 4、在左上角抽屉对应的三栏中填写抽屉的全名、账号和银行(这些信息都在支票上); 5、在右上角收款人对应的三栏中填写收款人的全名、账号和银行(记住这些信息); 6、中间金额栏分别填写大、小金额; 7、金额下面还有三栏。票据类型填写“转账”,票据数量填写“1”。 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