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能否获得补偿金? |
释义 | 员工被迫辞职时,如遭受公司特定违法行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行为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律损害员工权益、劳动合同欺诈、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章指挥危及员工安全。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是不会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说: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拓展延伸 辞职后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辞职后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辞职是自愿离职,不会获得经济赔偿。然而,如果雇主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导致您不得不辞职,您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赔偿。例如,如果雇主未按时支付工资、违反了工时制度、恶意欺凌或解雇您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寻求经济赔偿。但请注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进行综合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职是否获得经济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个人原因辞职不获赔偿,但若被迫辞职,公司需支付赔偿金,如违法行为、未支付报酬、未缴社保费等。根据劳动法,您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寻求赔偿。具体情况需综合判断,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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