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主动辞职若因为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若是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离职的,不能要求支出经济补偿。 一、威胁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报警吗 公司出现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情形,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二、公司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单位请求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原因主动辞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偿。如果劳动者的自愿辞职是由于遭受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不公平待遇的话,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