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主动离职会有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解除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在企业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郑与广告公司的主要争议焦点也在于此。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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