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如何让公司补偿 |
释义 | 在我国自己辞职公司没有补偿。虽然劳动法倾向保护弱势的劳动者,但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情况不属于保护范围。在下列情况中劳动者能获得补偿:合同到期,劳动者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约的,可按在公司的实际工龄给予补偿;被用人单位开除、劝退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三种情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李文华称,终止劳动合同时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这是《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又一个重大发展。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则不用支付补偿金。而新法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单位要补偿员工,除非是单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续约员工、但是员工不愿意续签的。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工龄经济补偿金问题,新法与现行法规相比,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有了突破。高薪劳动者补偿标准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对一般劳动者则按实际工资补偿,且无十二年的限制。这体现了对一般劳动者的倾斜保护,避免在经济补偿金标准上出现过分悬殊。 二、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等情形主动离职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如何处理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2、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 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 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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