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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新省会规划
释义
    法律分析:1、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武汉要加快建成以全国经济中心、高水平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四大功能为支撑的国家中心城市。
    2、湖北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武汉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一城独大”并非武汉独有。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四川、黑龙江、吉林、陕西、宁夏等中西部省份和东北地区都存在省会城市“一城独大”的现象。
    4、长期呼吁“湖北要让襄阳、宜昌发挥更大作用”的湖北省政协常委叶青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西部有条件的省区,要有意识地培育多个中心城市,避免“一城独大”的弊端。
    5、“十四五”时期,要促进全省发展主干由成都拓展为成都都市圈,提升极核新能量,要在环成都经济圈、川南和川东北经济区分别形成全省经济副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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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