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没有辞职金;但如果是员工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导致其辞职的,例如: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足额劳动报酬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有赔偿金。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因个人原因未经公司同意就离职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金,甚至要求该员工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问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