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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还要赔偿什么的
释义
    1、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3、单位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
    4、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权益的。
    一、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解除赔偿的内容
    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39、40条规定,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存在劳动者的身心受到损害的情形;
    2、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原因,多次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故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用人单位按合同约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缴纳的社会保险项目不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9、劳动者因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赔偿金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主动提出方;2、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具体包括:(1)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主动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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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