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员工交接完工作后,单位应该立即发放经济补偿金。不需要申请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如果遇到企业把员工辞退后却不给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劳动者可向辖区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经执法部门的裁定后,用人单位不但要全额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总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