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有哪些好处? |
释义 | 2020年剩余申报期内,小型微利企业可暂不缴纳当期所得税,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对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税所得额。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 在2020年的剩余申报期,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暂时不缴纳当期的所得税,并且可以将其延迟至2021年的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对于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于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50%计入应税所得额。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结语 在2020年的剩余申报期,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暂时不缴纳当期的所得税,并且可以将其延迟至2021年的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对于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于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50%计入应税所得额。同时,对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七章 征 收 管 理 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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