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格权是否包括名称权 |
释义 | 名称权是一项人格权,指的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和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权利。与此相比,姓名权仅限于自然人,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而姓名可以有多个。侵犯名称权的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在行政方面,侵权人可能面临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以及罚款等行政责任。此外,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 一、名称权是人格权吗 名称权是人格权,名称权是指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以及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犯的一项人格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二、名称权和姓名权的界限是什么 1、名称权的主体包括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而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2、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 3、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 4、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 三、侵犯名称权的惩罚是什么 1、民事责任 企业名称权首先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侵犯名称权的行为首先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但是,对于侵犯名称权的损失及赔偿额的计算问题,目前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进行专门规定。 2、行政责任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在处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案件中,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结语 名称权是人格权,是指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以及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犯的一项人格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等权利。名称权和姓名权在主体、数量、专用性和转让性等方面存在不同。侵犯名称权的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可能面临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同时,其他法律法规也对侵犯名称权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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