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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亡证明可以代办嘛?
释义
    死亡证明不可以代办。由直系亲属携带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即可。
    死亡证明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
    4、代办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5、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6、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办理凭证如下: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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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