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付货款算诈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付货款不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如果借款人因某种原因长期拖欠或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项和物品,到期后无法偿还,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会浪费、违约或欺诈。如果真的打算偿还,仍然是贷款纠纷,不构成欺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贷款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虚假经济合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重复担保超过抵押物价值或者以其他方式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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