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买卖合同没付款算诈骗吗 |
释义 | 签订买卖合同结果无法支付的,一般不算诈骗,而是属于合同违约。但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则算诈骗,该行为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一房二卖”属于一般民事纠纷还是合同诈骗犯罪,主要从两方面考虑: 一是卖房者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和动机。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并无非法占有他人房款的意图,应当承担民事违约责任; 相反,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打算交房,使对方履行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房款,其行为就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是客观上是否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这一形式,实施了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作为合同违约的民事纠纷,往往是当事人具有履约能力,产生纠纷后能够全额返还购房款,或主动、积极与购房人协商退还相应房款。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一房二卖”,在表现形式上则是行为人在收取房款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拒不退款,或携款逃匿,或用于挥霍等致使房款无法返还。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关键涉及主客观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是行为人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二、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为二万元。构成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伙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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