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万块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一万块钱不还可以起诉。 对欠款是没有立案的数额要求的,只要存在欠款的事实,便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起诉,在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核查明确有管辖权时,便会予以立案。但在起诉的时候起诉人也要提供正确的事实材料加以佐证,比如: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这类能够能反映出欠款、汇款等书面材料。 开庭审理流程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6、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判决宣告,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综上所述: 只要存在欠款的事实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法院就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对于所标的额为一万元一般存在的诉讼费用就要给予五十元,从而法院就会依法的进行开庭审理。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欠债纠纷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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