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因为,通过传销获得的钱,被工商或公安没收后,是不能要回的;而对于被传销骗取的钱,在赃款被追缴回来后,受害者可以拿回全部或部分的款。 所以,我们建议传销的受害者一旦发现受害,立即想办法退出传销活动,并向警方报案,并向劝说其他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向公安或工商报案,积极提供线索,使警方尽快 立案 ,只有抓回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追缴回赃款,减少损失。 在能够确定骗取你的钱财的人的情况下,受害人还可以通过提起民事 诉讼 ,要求对方还款。建议在交钱时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因为传销也多是以合法经营作为掩护的,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相应合同则要提防传销的可能。在有合同和转账凭证的情况下,可以在 律师 的帮助下提起民事诉讼尽可能的挽回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 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 ,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