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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期间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辞退孕妇只有2倍工资吗
    不止有二倍工资,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以经济补偿为准。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x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x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属于非法辞退,给予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
    1、《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孕妇被辞退怎么赔偿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怀孕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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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5: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