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文件是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发现故意造假,应该依法追究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同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将其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通报有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弄虚作假或者变相设置不合理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投标人公布中标结果、评标报告、不予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招标文件中存在故意造假的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同时应当将其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通报有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以保护商业活动的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