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招标公告中漏发或误发的信息所造成的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招标公告中漏发或误发信息导致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时,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一是申诉,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诉,要求重新发布或修改招标公告;二是提起行政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三是采取其他和解方式,如协商、调解等。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行为有异议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投诉或者申诉,投诉或者申诉的期限不得少于七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威胁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利用对方的错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保护受损害方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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