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还在按揭户怎么处理 |
释义 | 1、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一、婚后还款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后还款的房产离婚分割: 如果是共同还款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均等分割。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离婚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按揭房产分割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夫妻结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住房贷款,结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该房地产属于房地产首付方所有,但共同偿还部分应补偿对方。婚后贷款的房地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取得房地产证明书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能由法院判决。但是法院不适合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可以先判决房产归一方使用,等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提起诉讼分割。如已取得房产证,可作出正常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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