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主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
释义 | 开车主驾驶不系安全带处罚: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不扣分。 交通违法行为具有的特征如下: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便是违法行为;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的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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