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小心被别人骗去洗钱怎么办 |
释义 | 当被骗参与洗钱时,应报警处理。洗钱罪需有故意行为,无知情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金额超过50万元、多次实施、个人或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等。自首需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接受审查和追诉。自首后是否被逮捕取决于证据、可能判刑情况和社会危险性。被骗参与洗钱后需立即报警,否则可能构成犯罪。洗钱嫌疑人自首有利于自身。 法律分析 一、不小心被别人骗去洗钱怎么办? 应该报警处理,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洗钱是不构成犯罪的,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构成洗钱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多次实施洗钱活动的; (三)个人以洗钱为业或者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涉嫌洗钱罪满足哪些条件算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须接受审查和追诉。 四、涉嫌洗钱罪自首后还会被逮捕吗? 有可能,自首和逮捕无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嫌疑人就会被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对于参与洗钱的当事人来讲,如果是被别人骗去洗钱,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知道是洗钱仍然没有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发现上当受骗后不能再继续参与洗钱,必须报警处理。构成洗钱罪的嫌疑人如果能主动投案自首,对自身也是有利的。 结语 切勿被别人骗去洗钱,若不慎发生,请立即报警处理。洗钱罪需具备故意行为,不知情帮助他人洗钱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91条,涉及洗钱罪的行为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金额超过50万元、多次实施、个人或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等。自首的条件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接受审查和追诉。自首后仍有可能被逮捕,具体取决于证据、刑罚可能性和社会危险性。对于参与洗钱的当事人,即使被骗也不能继续参与,必须立即报警处理,自首有利于个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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