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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产权房法院不予受理有哪些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当事人并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建造或者购买的“小产权房”,并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无权获得相应赔偿,法院也不予受理。
    一、小产权房被拆迁时能不能获得补偿呢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小产权房的性质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如果小产权房卖给了外村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拆迁时可以获得补偿,但是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也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享有。
    第二种情况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不予补偿,所以提醒大家,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若涉及到拆迁问题,建议与拆迁人协商处理。
    二、小产权房有征收补偿标准吗
    小产权房没有征收补偿标准。小产权房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通常被称为标题的协议。小产权房的性质属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集体人的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因此销售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应首先确定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宅基地使用者,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原则上只能由所有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三、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解释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一户农村家庭只能申请使用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居住使用。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具体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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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