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山东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信访报案件办理工作,提高信访挙报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监家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监家机关调处理政纪案件办法》,参照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挙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的。 法律依据: 《山东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条 信访举报件是指纪检监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经过选和批(审定),由信访报部门向下级交办要求报结果、情况或直接调查处理的重要倍访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