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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双方需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释义
    承揽人应按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定作人应按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应及时检验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补齐,不得擅自更换材料或零部件。如发现不合理要求,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承揽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遭受损失,定作人应赔偿。
    法律分析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承揽合同中的双方责任与义务详解
    承揽合同是一种合法约定,涉及到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委托人的责任是提供明确的委托内容和支付约定的报酬,同时要确保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承揽人的责任是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确保按时交付成果并保证质量。双方共同承担的义务包括保守合同内容的机密性,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解决争议时采取合理的协商和解决方式。此外,双方还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实现合同目标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承揽合同中的双方责任与义务是确保合同履行顺利的重要保障。
    结语
    承揽合同确立了委托人和承揽人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双方需遵守约定并履行各自的责任。委托人应提供明确委托内容和支付报酬,承揽人应按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证质量。双方共同承担保密、合规和争议解决等义务,同时保持诚实信用和良好合作关系。承揽合同的履行有助于实现合同目标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双方责任与义务的履行是合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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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