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事由有: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