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注意事项: 新兵入伍后需要了解部队规矩,千万不要轻易打破规矩,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少说话多办事,这样也能够得到班长的喜欢,要对职位上有一个清楚的目标定位,千万不要把在外面的性子带到部队中来,那样就会感受到部队对用户的管教了。 新兵入伍后必须要端正态度,很多人刚开始接受新兵训练的时候常常会抱怨部队的苦与累,实际上抱怨是没有用的,要尝试着去接受当兵的苦与累,毕竟需要在部队过很长的生活。 征兵年龄有关政策: 男青年 1、为当年(截止12月31日)年满18至20岁; 2、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年龄可放宽到22岁; 6、在读研究生可放宽到24岁。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