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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能不能调取庭审笔录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第十条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查阅、复制相关的案件材料。
    一、民事诉讼注意问题
    1、主体要合法。
    民事诉讼主体,也就是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诉讼中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的人。诉讼中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共同诉讼人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当事人具有下列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有权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起诉书送达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所谓管辖,是指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案件,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级别管辖主要是法院之间谁有权受理案件的问题。地域管辖是指公民应当向那个法院起诉的问题。移送管辖是指受案法院在受理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受理案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刑辩律师的业务范围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不尽相同的。
    (一)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
    1、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二)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三)刑事审判阶段的律师服务: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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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