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库住人,违法吗? |
释义 | 车库违法住人现象危害大,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改变车库用途,存在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义乌市江东街道联合多个部门进行专项整治,要求业主放弃车库租赁,帮助租户找其他房屋解决后顾之忧。尽管大多数租户已搬离车库,但仍有9户存在违法住人情况,相关部门将继续排查、劝导和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分析 不合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业主擅自将原本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用于居住的行为,已经改变了车库的用途。此外,将车库如果住户居住时私拉乱接水电、污水管线,操作不规范,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由于租住户在工作时间、生活习惯上与小区其他业主的差异,也极易出现污物随意排放、噪音扰民甚至治安事件。不仅如此,租住户占用车库的行为,也挤占了小区内部的配套设施。扩展资料新闻:车库违法出租住人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2017年9月27日,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执法大队、江东派出所、商苑社区等部门联合对临江社区车库住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房屋租赁安全管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了解,此次整治前期,商苑社区工作人员已挨家挨户上门做好思想工作,说服业主放弃贪图小利的思想,向租住户告知了车库住人的危害性,动员租户不再租住车库,尽可能帮助他们寻找其他的出租房,以解决其后顾之忧。在前期大量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大多数租户已搬离车库,但仍有部分租户逾期未搬离,此次行动共发现9余户车库还存在违法住人情况,执法局江东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各车库内违规使用的5只燃气瓶进行暂扣。下一步,江东街道将继续在车库住人问题较为突出的小区张贴整治通告,按照边排查边劝导边整改同步实施的办法,努力教育纠正车库违法住人现象,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结语 车库违法住人行为不合法,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该行为不仅改变了车库的用途,还存在安全隐患和社区秩序问题。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江东街道等部门已经采取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和整改工作,以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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