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医确认凭证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就医确认凭证是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人员,需要就医时,由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就医确认凭证》。 一、以生育为例: 1、由个人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选择产检及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并由单位盖章; 2、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3、资料备齐的,经办人予以核准确认;资料不齐的,申办人需备齐资料; 4、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就医确认凭证》。 备注: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无需申领就医确认凭证。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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